一、请各学院(部)根据“资助计划”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𓀙,组织本院青年教师开展申报工作。资助范围:进校工作不满2年(2013年3月31日前)🪟🚵🏼♀️、年龄在35岁以下🙆🏻♂️、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👱🏽♀️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一线教师。具体申报条件参照《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人〔2011〕26号)🚶♂️。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计划。
二🌺、“资助计划”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🙍♀️,青年教师应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,分类申报🙋🏼,填写申请书(附件3)。
三🚆🍋🟩、各学院应结合我校和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💇🏼🪳,对申报者进行推荐排序,择优向学校报送🙅🏻♀️。辅导员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部统一推荐排序。各学院应为申报人确定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3人👨🏻⚖️。
四、请各学院(部)在3月27日前将候选人申请书(1份)🔠、申请名册(附件2)💉,审核盖章后送人事处师资科↩️,逾期按自动放弃计🦸🏿。
相关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直接下载。
学院办公室-杏运官网平台 9:19:10 2013-3-15 星期五